作者:王希鹏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权属性
摘要:监察权的属性是国家监察制度的本源性、核心性问题。监察权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更不是两种权力的简单混合。按照国家权力的划分原则,监察权的本质属性就是独立的监察权;按照政治权力的划分原则,监察权具有直接的政治属性,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监察委员会行使的是调查权,而不是侦查权。当前要实现监察权与司法权的有机衔接,并强化对监察权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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