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瑞反腐败工作权利监督权力群众监督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要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群众监督即公民监督,其本质是公民权利对公共权力的监督。相比组织监督,公民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影响。当前,公民监督赖以发力的条件和环境还存在诸多“短板”,导致公民监督潜在功效和现实功效之间还有较大差距。加强公民监督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公民监督效能,对于助推反腐专责机关组织监督的工作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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