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关于布劳德对康德伦理学思想五个误读的拨正

作者:贺跃康德伦理学布劳德至善幸福定言命令

摘要:英国哲学家C.D.布劳德是20世纪西方著名的道德伦理学家,他的理论倾向是伦理直觉主义,他的伦理学理论是20世纪西方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依据。布劳德在《五种伦理学理论》中对康德伦理学思想有五个误读:善良意志就是一个在习惯上正确的意志;康德的定言命令只是“空洞无物的”纯粹形式;而康德的自我幸福和他人幸福是相冲突的,要让自己的幸福最大化,而不管他人的幸福;康德要求把人格中的人性当作目的,而不能把人当作手段来使用;至善就是由相应数量的幸福的德性构成。但是,康德的善良意志具有客观的必然性和强制性;他的定言命令并非是纯形式的,它隐含的质料就是人格中的人性;在获取配享幸福资格的前提下,康德还要求促进他人的幸福,把促进他人幸福作为一种德性义务;而人是目的公式并不是单纯地反对把人当手段,而是反对仅仅把人当作手段,忽视了人格中的人性。在把人格中的人性当目的的前提下,允许把人当工具使用;同时,康德反对先讲幸福,后讲道德原则的德福观,他的德福统一是以道德律为至上条件,从道德律出发,取得配享幸福的资格后,再追求幸福,达到德福统一,才是至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