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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和“理解”:两种不同的主观精神活动——兼谈解释学的基本问题

作者:于晓娟 杨军认识理解解释学基本问题

摘要:“认识”是指认识主体对物质存在的反映,是哲学范畴;“理解”是指理解主体对文本意义的把握,是解释学范畴。二者在对象、任务、目的和检验标准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这种区分对于解释学和哲学的学科划分,正确理解解释学的基本问题以及反对解释学中的唯心主义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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