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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背景下集体林地流转制度创新

作者:周训芳林地承包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林地流转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工商资本准入

摘要:林地经营权与林地所有权、林地承包权分离流转,适应了集体林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趋势。林地承包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权,而林地经营权属于市场意义上的林地使用权,已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确认。目前,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实践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应当通过制度创新切实加以解决。应当理顺林地所有权、林地承包权、林地经营权的关系,通过行政确权保障农民的林地承包权,使林地经营权在林权交易市场公开流转。推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同时加强对工商资本的监管,建立准入制度、备案制度、巡查制度,确保不改变林地用途,并防止囤地和侵犯农民利益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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