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林创业企业股东冲突信义义务独立董事
摘要:创业企业高风险的特性以及创业企业家与风险投资家的关系结构使二者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美国司法实践“顺从”控制股东的作法一方面尊重了信义义务的本质以及创业企业的特殊性,另一方面也集中反映了司法裁判在化解创业企业股东冲突方面的局限性。独立董事这一公众公司重要治理机制被广泛运用于美国创业企业,但创业企业明显缺乏传统独立董事机制的生存土壤。独立董事在创业企业中发挥了打破平局的功能。从公众公司延伸到创业企业的独立董事机制淡化了监督管理者的职能,成为一种有效的股东冲突内部防范和化解机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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