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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自然权利到正义规则:洛克与休谟财产权利之比较

作者:关晓铭自然权利正义规则财产权利古典自由主义

摘要:在财产权利问题上,古典自由主义有洛克的权利论和休谟的规则论两种理论路径。虽然两者都认为财产权利是社会秩序的来源,并都将财产权利视作政治权力的出发点,但是,二者有着不同的哲学基础:洛克的权利论建立在权利哲学之上,而休谟的规则论建立在功利哲学的基础之上。洛克认为,人类的生命权等自然权利是社会财产权利的逻辑前提;休谟批判了洛克的自然权利观,认为最初的占有并不能成为排他性占有权利的起源,因此,在休谟看来,财产权利不可能是一种自然权利,它应该是一种以稳定财产占有为目的的人为协议的正义规则之结果,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洛克、休谟关于财产权利理论的分歧,凸现了古典自由主义的内在张力,对两者的对比分析,将为我们探求近代自由主义理论提供新的研究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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