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红霞水资源及水环境保护立法主旨制度框架
摘要:洞庭湖水资源在开发、利用、治理、管理与保护各环节即水权运营过程中,必须保证社会、经济人口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洞庭湖水资源立法主旨必须是保护为主,在水权(水资源)运营中保护水资源及水环境。立法的根本原则是可持续协调发展原则。立法必须构建“产权、运营与监管”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制定《洞庭湖水资源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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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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