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昱春商鞅变法徙木赏金法家之法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并非一脉相承,夏、商、周三代原生的礼治法律传统至战国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而其最为典型的事例即泰国的商鞅变法。变法后,秦国在全新指导思想和法律原则基础上建立了体现法家法律思想的专制法律制度。“徙木赏金”是商鞅变法的预备措施,商鞅的这个行为有特定的用意即愚民,又包含了他将推行的法律制度将会具备的基本要素,并且预示了变法的后果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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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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