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莉律师职业商业性正当性
摘要:律师职业不具有商业性,这是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长期以来的主流观点,但随着近年来世界各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随之出现的律师职业属性的变化,这一观点面临挑战。律师职业具有商业性在当今经济社会条件下具有必然性,也已成为客观事实,从立法上和学理上确认这一事实并对之进行规范和限制,有助于遏制律师职业过度商业化的倾向,更有利于律师职业的健康发展和法治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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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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