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霞 廖永安仲裁诉讼证据
摘要:我国仲裁法没有建立独立的证据制度,而由于对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定位缺乏充分合理的认识,往往将仲裁的证据制度简单等同于诉讼的证据制度,由此导致仲裁庭在事实认定上缺乏科学规范的指导,因此要建构和完善仲裁之证据制度,就必须理清仲裁与诉讼的关系,这样才能使仲裁证据制度既保持其独立性,避免受到诉讼的不当干预,又能在诉讼的协助和支持下,通过其证据制度的运行,使仲裁公平高效的解纷功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28325 评论 69
人气 97973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5543 评论 73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0053 评论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