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曹兴权保险合同先合同义务保险说明冷静观察期规则
摘要:保险说明制度承受的预期与保险市场的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其根源在于制度缺陷与理论认识偏差。为进行调适,应当通过引进主动说明、询问回答与合理提醒以及投保人冷静观察期等具体规则,明确不利解释原则与实质说明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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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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