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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政策与民事法律的内在关系与融合互补

作者:薛冰民事政策民事法律关系融合差异

摘要:法律作为社会调控和治理的重要手段,具有强制、明确与可操作等诸多特征和优势。法治的进程不是“毕其功于一役”,法治社会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的历史过程。政策同样作为一种社会管理的手段,其伴随甚至早于法律的产生,都是多数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体现。民事政策在实现社会管理过程中有其独特的价值,因而政策与法律的关系本身就是“和而不同”。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的发展,规范和治理的表现形式同呈多元化的趋势。传统的民事政策与民事法律在功能属性,价值体系以及效力层级等方面具有显著差异的同时,在意志属性和规范形式等方面也趋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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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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