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标准

作者:巢锦秀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司法审查

摘要:行政诉讼法的目标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国2017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六条确立了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的原则,第七十七条同时授予法院对明显不当行政行为合理性审查权,实质上赋予司法权干预行政权的权力。基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国家职权合理分工理论,法院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为原则并有限审查合理性,但二者司法审查标准完全不同。法院审判活动应当遵循严格标准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而有限审查合理性,以监督行政机关职权依法行使,防止违法行政、推动行政法治的发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CN:53-1037/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年与社会》青年刊物。以培育“四有”新人,帮助激励青年建功成才为己任。遵循“严谨、求实、公开、优质”的方针,力求体现“现代”、“实用”、“综合”三大特色。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