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明智法益法益侵害规范违反法益的精神化
摘要:作为刑法的根基,随着刑法规制范围的不断扩张,法益概念也逐渐变得无所不包,其本身为刑法寻得了正当性,但是,这在实质上却消解掉了法益。法益先于刑法的存在而存在,后于刑罚的消灭而消灭,独立于已存的刑法规范,并对规范有着、也应当有着对刑法的正义审查功能。所以,法益必须离开规范的限制,防止道德的侵蚀,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以使法益成为反思刑法、批判刑法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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