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缪倩玉; 张杰网络直播网络角色类社会互动类社会关系
摘要:网络直播作为“互联网+”的产物,已成为重要的社会交往、内容传播和内容消费方式,然而越来越多的直播内容涉及淫秽色情,网络直播呈现出低俗化趋势,已有的研究主要从准入门槛低、盈利模式驱动等角度分析网络直播低俗化趋势盛行的原因。网络直播作为移动互联时代的社交方式,其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构网络行为主体的群聚与互动模式。已有研究中对于网络直播主体之间的互动形式分析主要还是从传统的符号互动理论出发,然而参与直播的主体间并不存在舒茨所说的直接和真实的互动,他们之间的互动只是网络这种媒介构建下的“类社会互动”。主播借助静态和动态符号扮演预定的网络角色,通过与主播的持续交往,观看直播的受众通过集体想象与主播建立并维持一种基于媒介建构的虚实共生的场景、情感和网络角色信任等社交元素之上的“类社会关系”即虚假的“亲密关系”。事实上,当我们意识到“低俗化”网络直播只是主播与受众建立类社会关系的一种技术手段时,根治也就指日可待。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