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冯博博; 刘砚议监管机制微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视域互联网广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
摘要:1995年颁布并实施的《广告法》已不能适应互联网生态环境,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广告法,并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2016年9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适应新广告法,增加了互联网广告的规制和规定。随后国家又颁发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条文。微博是互联网广告中发展较早且较迅速的广告形态,广告监管的制度和规制不健全,加上行业自律不力,导致了微博广告市场的无序和混乱。本文立足于新广告法视域对如何监管微博广告进行一定的探讨。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