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传媒假事件的职业规范

作者:周俊传媒职业规范事件公共关系部采编部门职业主义社会组织记者

摘要:1.传媒假事件是由传媒采编部门或记者策划并作为新闻进行报道。具有公共关系性质(包括记者的个人职业主义动机)的一系列活动。这与其他社会组织或传媒内部公共关系部门策划和实施的一般假事件不同,是由传媒采编部门或记者自编自导自演自播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年记者

《青年记者》(CN:37-100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年记者》主要开展新闻理论探讨,报道传媒及相关外延行业最前沿的成功故事、操作经验、事件内幕等。内容设置对于广大编辑记者、宣传干部、通讯员提高业务水平有很大帮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