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标准调查问卷国家版权局出版单位版权管理文字作品原创作品标准问题
摘要:最近,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表示,国家版权局已经积极着手修订新稿酬标准的相关工作。国家版权局1999年出台的《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六条,对于基本稿酬标准的规定为“原创作品:每千字30元~100元”。事实上,多数出版单位仍在沿用十二年前的这一标准,不少作者呼吁提高稿酬标准。本刊就稿酬标准问题在问卷星网站调查问卷,截至2011年12月26日,共收到有效答卷40份,下为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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