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曙明编辑记者稿费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薪金所得纳税主体稿酬
摘要:按照税务总局文件,编辑记者的稿费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编辑记者被排除在从本单位取得“稿酬所得”的纳税主体之外。这,合法吗?合理吗?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年记者》(CN:37-100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年记者》主要开展新闻理论探讨,报道传媒及相关外延行业最前沿的成功故事、操作经验、事件内幕等。内容设置对于广大编辑记者、宣传干部、通讯员提高业务水平有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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