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舆论监督应受到法律优先保护

作者:窦洁舆论监督权保护体系法律优先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条文民法通则民事权利

摘要:一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诉讼与纠纷中,原告和被告所分别坚持的名誉权和舆论监督权,已有的法律条文对它们所提供的保护是不平衡的。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确认公民的名誉权和舆论监督权受法律的同等保护。但是名誉权属于民事权利,在保护公民、法人名誉权的问题上,我国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完备的保护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周贤奇法官说过:“在我所接触的世界著名法典中,对名誉权的保护还没有像我们这么具体化、系统化和条文化的。这说明中国对这部分人权是非常重视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年记者

《青年记者》(CN:37-1003/G2)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年记者》主要开展新闻理论探讨,报道传媒及相关外延行业最前沿的成功故事、操作经验、事件内幕等。内容设置对于广大编辑记者、宣传干部、通讯员提高业务水平有很大帮助。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