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民生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全国统一暂行条例国务院
摘要:据中新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依据1987年国务院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征收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依据1983年国务院的Ⅸ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征收的。目前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业者每年缴纳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约130亿元,缴纳集贸市场管理费约40亿元。根据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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