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海燕裁判事实案件真相
摘要:“彭宇案”真相的浮出引起了人们关于裁判事实和案件真相关系的深入思考。裁判事实不同于案件真相:前者是裁判者的一种主观性命题陈述或判断,具有可谬性;而后者则是案件已经发生过的客观情况,具有真实的客观给定性。基于维护司法裁判正当性和提高民众司法信任度的要求,裁判事实应当最大程度地符合案件真相,具体实现路径有三:一是应当明确裁判者认定事实的内在理性思维进路,二是应当有效导控裁判者认定事实过程中的非理性因素,三是应当配置科学的裁判事实认定的外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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