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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芳与“后七子”公案辨诬

作者:周潇明代诗文后七子广五子李先芳

摘要:在明中叶第二次诗文复古运动中,李先芳参与的时间要早于李攀龙之外的其他六人,且有引介王世贞之功,可谓诗社先驱,却名不在“七子”之列,而被置于“广五子”之中。此事作为一桩公案被钱谦益等人借为攻击后七子的口实而加以渲染。事实上,所谓李先芳的被摈弃,有外部时空条件的限制:加入刑部诗社后不久即离京外放,在七子集团形成之前未参与活动;也有他自身的原因,一是诗文创作才力不逮,二是为人轻薄放浪,对诗社态度迟疑动摇,而并非李攀龙等人有意摈之。李先芳诗名藉甚却成就不高,然也有不少诗思秀发之作,亦齐鲁间一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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