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鱼种生产渔业生产滨城区生产许可证轨道法定程序合法化
摘要:一是鱼种生产“合法化”。近年来,滨城区水产局按照《渔业法》有关要求,向拥有适养水面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法定程序发放了养殖许可证;对从事鱼种生产的单位和渔农核发了鱼种生产许可证。使全区鱼种生产场家“养殖许可证”、“鱼种生产许可证”证照齐全,持证生产,实现了现代鱼种生产合法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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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渔业》(CN:37-1017/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齐鲁渔业》既发表海洋与水产学科前沿课题报告,注重首报性,又报道最新实用养殖技术,注重实用性。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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