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春兰青海省试点县建设疫病标识动物业务工作基础湟源
摘要:按照青海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工作,为今后开展溯源业务工作打好基础,根据《青海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选择乐都、湟源、共和、海晏、乌兰5县,作为全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县开展工作,扎实做好了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前期工作,为青海省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