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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形成与问题——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中心

作者:周超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体系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促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也奠定了国家依法开展文化遗产行政的基础。该法将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对有形和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扩展到了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并意味着国家文化政策完成了从“文化革命”朝“文化保护”的方向转换。本文在评析该法出台的时代背景、立法进程、立法宗旨以及经由该法建立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将其与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初步的比较法学研究,希望突显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特色和问题,并为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进一步改进提供必要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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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社会科学

《青海社会科学》(CN:63-100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海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被列为全国综合类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和民族学类优秀期刊;2002年、2007年连续两次获青海省社科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十佳期刊;2012年进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行列,成为青海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荣获中文优秀期刊(1992)、2003年获青海省汉文社科类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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