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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证据规则及其证明标准的科学性

作者:朱雅频证据制度法律真实标准客观真实标准诉讼制度法律公正

摘要:证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诉讼活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实现诉讼目的的重要保证.证据的证明标准分为法律真实标准与客观真实标准.后者包含着前者,二者永远存在着差距,但都是客观的.法律真实标准是一种实践形态的,而客观真实标准是一种理想或抽象形态的.后者要想付诸实施,就必须转化为前者,才符合人类认识的规律和要求,才具有可操作性,才能在法定的期限内对案件作出较为科学而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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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社会科学

《青海社会科学》(CN:63-100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青海社会科学》杂志1992年被列为全国综合类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和民族学类优秀期刊;2002年、2007年连续两次获青海省社科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十佳期刊;2012年进入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行列,成为青海省唯一一家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荣获中文优秀期刊(1992)、2003年获青海省汉文社科类期刊编校质量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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