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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按御史履职中的纠劾探析

作者:陶道强巡按御史纠劾澄清吏治徇私滥劾

摘要:针对地方官吏的违法、渎职等行为通过奏疏等形式向中央检举,并列举罪状以作为朝廷处理的依据,这是御史巡按地方所必须履行的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巡按御史的纠劾对象涉及广泛,纠劾职责有不时论劾和复命纠劾两种基本类型,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制度和约束机制。巡按御史纠劾制度是明廷垂直监控地方政治、社会的极为重要的措施,是保持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监控和牵制督抚等高级官员的重要手段。但到后来,其纠劾职责逐渐由监督职官的手段演化为巡按御史操控官场甚至左右地方决策的权力,这是明初制度设计者所始料未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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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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