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公共设施乡镇企业国有土地宅基地公益性管制
摘要: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三类,宅基地、公共设施和公益性用地,经营性用地,也就是乡镇企业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只有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允许进入市场,才能和国有土地享受同等权利和同等价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青海农牧业》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季刊,自创刊以来,为促进农牧业经济发展和农牧民增收服务。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40899 评论 49
部级期刊
人气 22305 评论 59
人气 17219 评论 33
省级期刊
人气 16470 评论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