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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

个人征信机构第三方信息提供者政府监管市场主体必要条件业务运营利益冲突

摘要:(一)个人征信机构保持独立性是其业务运营的必要条件无论是市场主体的要求还是政府监管的要求,坚持独立第三方征信,有效防范征信活动中的利益冲突,是国际公认的征信准则。保持独立性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来开展个人征信业务。这里的第三方,是指信用交易双方之外的那一方。从国际上的发展实践来看,一些国家的个人征信机构在发展初期是由信息提供者/使用者自发成立的,但发展成熟后有的直接改制为独立第三方持股或控股,有的尽管保留原有股权结构,但仍通过分散持股、完善公司内外监督机制等方式确保其独立第三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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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金融评论

《清华金融评论》(CN:10-1169/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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