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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现代化的悖论及其消解——以明治民法典的编纂及其发展为对象

作者:吕亚萍法律现代化法律变革法律秩序西方法律社会经验法典编纂国家法律制度现代性后发国家治民

摘要:<正>一、缘起社会转型,正如现代性的解放打破传统的规制,导致社会期待可以突破原先的社会经验。期待超越经验,即是现代性承诺的一部分。也即,社会转型是以现代社会的理性和进步观念为基础,对传统生活的全面背叛和取代,以达到社会生活的理性化、公共事务的制度化。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体现为正式的国家法律制度成为民族国家的应有之组成部分。因此,法律变革,既是社会转型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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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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