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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有正条与罪刑不符——《大清律例》“审拟罪名不得擅拟加等”条例考论

作者:陈新宇正条法定刑中国传统法军流刑案汇览允升名例律不应得为徒罪

摘要:<正>问题的提出就中国传统法而言,立法上绝对确定法定刑的设置与司法中罪刑相当的寻求之间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一旦法有正条,适用其唯一之刑罚却导致罪刑不符,如何解决——维护法之安定性?抑或追求个案公平?如何达成个案之公平?贯穿其间的关键性因素又是什么?——皆颇值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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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治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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