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灵见企业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信息保密措施企业竞争示性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法垄断
摘要: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无形资产,由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构成且不同于秘密信息,企业需结合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价值性、保密性的三个构成要件予认定和识别。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护机制应遵循在法律层面为基准进行设置,商业秘密内容的不可公开性并不妨碍企业对商业秘密作为一项权利的可宣示性,企业可在商业秘密权利宣示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的侵犯商业秘密的可能主体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应防护机制设置,以实现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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