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管理工作超限额采伐野生动物野生植物林木收购
摘要: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决定,从2005年4月1日~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依法打击重大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次专项行动打击的范围是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垦、超限额采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收购、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