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名称修改单内容修改销售包装生产日期产品型号技术要求用墨质量等级
摘要:一、将8.1.2条内容修改为:8.1.2每瓶墨水的销售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产品型号、净含量、质量等级、用途和注意事项、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执行标准编号、生产日期(年、月)等标志。文件书写墨水应有"文件书写"或"DOC"标志。二、将8.4.2条内容修改为:8.4.2产品的保质期按照技术要求4.1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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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标准与质量》(CN:11-2763/T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轻工标准与质量》杂志读者群定位在轻工行业所属的45个行业协会及5万家下属会员企业、国内外轻工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会员企业、部级行业质量检测中心、部级行业信息中心、企业标准化管理部门、国家相关学科、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大专院校图书馆资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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