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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

作者:虞崇胜体制改革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深入基层社会基层监察职能全覆盖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这就是说,县、区以下乡镇、街道是不设立监察委员会的。而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是要实现监察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如果不深入基层,所谓监察全覆盖就会落空。于是,如何将监察体制改革、监察职能延伸到社会基层,也就成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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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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