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车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管理范围质检总局质量管理乘用车
摘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近日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5年年底前把M2/M3车型(9座以上乘用车)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但由于种种原因,M2/M3车型实施召回的工作将会存在很大困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汽车与配件》(CN:31-1219/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101721 评论 59
人气 100033 评论 53
省级期刊
人气 88761 评论 53
人气 49238 评论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