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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作者:王立军案例简介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租赁北太平庄车辆失控定兴县

摘要:小汽车对于现代家庭来说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之一,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正是因为如此,我国小汽车的保有量也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在日常生活中仍会经常出现租赁、借用机动车的情形,甚至是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的情形。如果在租赁或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案例简介2018年1月16日16时许,姜某驾驶京AM2122号牌轿车沿容固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定兴县北太平庄路口时,因路面湿滑,车辆失控后与由西向东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杨某发生刮碰,造成杨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姜某驾驶的京AM2122号牌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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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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