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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污染权角度的东苕溪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作者:袁瑞娟; 裴雨丹流域生态补偿污染权东苕溪机会成本

摘要:虽然从长期来看,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但是在工业化时期,经济发展往往会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本文认为,流域上下游应该具有同等的污染权,流域上游为了保护整个流域的环境而放弃的污染权应该得到补偿。下游补偿上游的标准采用机会成本法进行测算,即由于放弃一定量的污染权而使得经济发展上承受的损失。基于以上思想,本文构建了一个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并应用于东苕溪流域的分析,测算出东苕溪流域的上游(临安市)2010—2013年放弃的工业废水排放权为4418.45万吨,因而东苕溪流域的下游(杭州市区)应向临安市补偿174.44亿元的生态补偿金额,用以平衡两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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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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