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德国刑事司法实践下安乐死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易亮; 李天霞; 潘运华停止治疗间接安乐死阻却违法性意思表示

摘要:安乐死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被告都处以缓刑,对待孝子助母"安乐死"的这类行为,司法界主流观点是构成犯罪,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在中国理论界和现实司法实践中,关于"消极安乐死"是"合法"或是"非法"一直争论不休。我们不妨从德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借鉴"停止治疗型"安乐死、直接故意安乐死、间接安乐死的分类来厘清何种安乐死为"合法",何种为"非法",必须受到刑罚。对于"停止治疗型"和间接安乐死,患者的意思表示、监护人的意见都可以作为阻却违法性事由,从而影响安乐死违法性的认定。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萍乡学院学报

《萍乡学院学报》(CN:36-133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萍乡学院学报》为萍乡高等专科学校主办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学术刊物,分开发行。主要刊登教学、科研、基础科学及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研究报告等。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