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情况阶梯电价民政部门登记先征后返万户财政部门后发放日至
摘要:<正>本刊讯根据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对低收入家庭优惠用电相关问题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从2012年7月1日起,对全市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安排10度免费电量,实行先征后返,委托民政部门按季度统一发放给低保户和五保户,低保户和五保户每月仍按正常实际用电情况向供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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