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管理殡葬改革暂行办法民政部门殡葬服务精神文明建设丧葬习俗常务会议国家抚恤限期改
摘要:<正>南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南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请遵照执行。市长穆为民二○一二年四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推进殡葬改革,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管理。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愿意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及外国人的殡葬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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