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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化遗产申报物质文化遗产国家保护传统文化活动民间传统文化民间传统知识文明传承十二条

摘要:<正>宛政办[200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七年三月八日南阳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实施意见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我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评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它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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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

《南阳市人民政府公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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