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管理甘肃省原料生产无害化处理工业废弃物畜禽粪便植物残体安全标准
摘要:《甘肃省肥料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以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为原料生产肥料产品的,应当对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要求和卫生安全标准。严禁用城镇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生产肥料。《办法》明确,肥料出厂应当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业科技与信息》(CN:62-1057/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653448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444363 评论 71
人气 222181 评论 68
人气 174977 评论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