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国玺农村能源建设能源开发利用人大常委会甘肃省农村居民
摘要:《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体现了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农村能源开发利用节约工作的高度重视,反映了全省人民加快发展农村能源的信心和决心,顺应了全省农村居民使用便捷、清洁、安全、高效农村能源的强烈愿望。与1998年《甘肃省农村能源建设管理条例》相比较,新修订的《条例》在贯彻我国《农业法》、《可再生能源法》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特色化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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