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洁光; 刘昌鑫埃及乡村社会地权农业合作社
摘要:在纳赛尔时期,政府实施的一系列措施确定了农民在地权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然而自萨达特时期开始,埃及乡村的地权又逐渐由佃农转到地主手中。第96号法的颁布与实施,重新确立了地主对地权的控制。随着埃及市场化进程的开启与推进,农业合作社以及国有农业企业的职能日益退化,农民与政府的联系纽带逐渐淡化,农民的边缘化地位进一步加深。在市场化以及全球化的冲击下,埃及乡村的社会习俗也悄然发生着变化,塑造着埃及的乡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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