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浩取土承包基本农田保护区违法江苏淮安市部门耕地
摘要:江苏淮安市读者王某来信:2004年7月,本村村民杨某在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承包的耕地取土,卖给附近砖厂,获利1万余元,造成基本农田保护区11亩耕地被毁.请问杨某这种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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