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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现行增值税制的思考

作者:丁一琳中国增值税制生产型增值税征税范围农产品生产流通

摘要: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时基于财政收入的考虑采用了生产型增值税.根据当时测算,我国一年新增资本投资额2000亿元,按17%的普通税率,要增加扣除340亿元,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很大影响.要保证财政收入,必然要提高税率,又会导致物价波动.在当时这些考虑是必要的,也是符合国情的.但时至今日,上述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也日益显现:(1)不同行业税负不均.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由于固定资产所含税款不能从税基中扣除而税负加重,劳动密集型行业由于资本有机构成低,其税负相对较轻.(2)影响了传统产业的技术更新与改造,以及新兴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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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

《农业经济》(CN:21-101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农业经济》农业经济专业刊物。刊登农业经济理论、农经学科建设、农业政策研究和工作研究等方面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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