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峰粮食收购贷款粮食购销企业国有实践贷款本息贷款原则贷款本金企业盈利
摘要:2011年,农发行总行明确提出“上年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原则上应在今年同品种新粮收购季节开始前收回贷款本息”。2011年至2012年,农发行陕两省眉县支行5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贷款本金8105万元,全部实现“双结零”,达到了政府满意、企业盈利、银行放心的“三赢”效果,周有购销企业粮食收购贷款管理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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